第411章
前陣子在演播室,葉笙罵喬晚是貪污犯的女兒,喬晚打了葉笙一巴掌。
葉笙不依不饒,報警鬧到派出所。
後來也不知道是宋津南還是葉宴遲幫了她,此事不了了之。
她昨天與葉宴遲分手,葉笙今天就用那件事作妖!
起訴她的罪名是故意傷害!
起訴書都送來了,她只能簽字接收,通過姜早聯繫上一位以前找過的邱律師。
年前被張大強起訴,她本來在律所找的是位姓錢的律師,後來姜早給她推薦了這位邱律師。
邱律師老婆十八年前難產,是姜早老爸救回來的,在江城律師界勝訴率排前三。
雖然邱律師擅長打經濟糾紛案子,但他卻是喬晚人脈中能找到的最厲害的律師。
姜早再次出手,肯定懷了不折騰死她不罷休的心態,找的律師也鐵定厲害。
葉笙似乎很急,開庭日期定在了下周一,她和邱律師只有一周的準備時間。
整個上午,她都在按照邱律師列出的清單找證據。
與葉笙發生衝突那天的監控,和在演播室的證人。
悲催的是,監控上只能看到她打葉笙耳光。
當時演播室很嘈雜,葉笙用言語挑釁的聲音很小,根本聽不清!
在場的同事,都說那個時候在忙別的,根本沒注意到兩人的爭執,還是在聽到她打葉笙耳光才知道起了衝突。
這下可好,最有說服力的監控和現場證人全都站在了她的對立面!
她腦子亂糟糟的,怎麼都理不出個頭緒。
屋漏偏逢連夜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