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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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1章

第一個人選,就是死者的大女婿。因為死者並沒有兒子,他的小女兒還沒有出嫁,只有他的大女兒嫁了人,說以他的大女婿,就代替了死者兒子的位置。

在死者死亡之後,大女婿就會得到大部分的家產。

第二個人選就是死者的妻子。因為在死者死亡之後,死者的妻子也會得到一部分的遺產。

可是倘若死者娶了另外的女人,而另外的女人生下了兒子之後。那麼死者的原配妻子就只能得到很少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數的遺產都會被死者第二個妻子和他生下的兒子所霸佔。

所以在這兩個殺人兇手的人選之中,幾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死者的原配妻子。

並且大女婿還對當時的法官說。

“我的丈母娘是一個十分強勢的女人,他一輩子都不允許我當老丈人,在外邊跟別的女人勾勾搭搭,也不允許我當老丈人,娶別的女人為妻。

可是我的老丈人,他是一個正常的男人,他也想有自己的兒子。

我多次聽到我的妻子跟我說,他的母親時常自己在深夜哭泣,並且在他的母親得知自己的男人想要娶另外的女人之時,也曾說過想要跟自己的丈夫同歸於盡的話。”

並且那個上門女婿還說。

“我娶了我的妻子,但是我從來沒有寄予過往老丈人的家產。因為我自己的家庭也是做生意的,我常年在國外,來回的奔波做生意。

我自己本身就十分的有錢,有財富,所以我完全不會在意我的岳父大人的那一些財產。

並且我也希望我的岳父大人可以生一個兒子,這樣等到我岳父大人老的時候,他就會有別人來照顧,就不用麻煩我的妻子。”

這個上門女婿說的話,好像十分的有道理。並且仵作上門女婿帶回來的酒壺之中,倒出來的國外的瓊漿玉液,並沒有檢查到任何的毒藥跡象。所以這就可以證明,那個上門女婿並不是殺人犯。

而當時的法官問那個死者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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