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罪證確鑿
司明得了元策的指示,從懷中摸出一塊淺粉色絲帕。
這絲帕四四方方,沒有圖案,乍一看,無法從絲帕上看出任何端倪。
司明將絲帕一一展示給眾人觀看,隨即說道:“這塊絲帕是屬下帶人救火時,在毓秀宮附近發現的。帕子上雖然沒有綉上名字與圖案,這種顏色,可以確認是女子所用。且帕子表面十分乾淨,應該掉在地上沒有多久。由此不難判斷,帕子的主人,便是今晚的縱火犯。”
有妃子小聲提出疑問:“既然帕子上沒有綉上名字和圖案,如何確認帕子的主人?而且這個顏色的帕子,宮中許多女子都會使用。”
元策瞥了提出問題的妃子一眼,“顏色雖然極為普通,但這塊絲帕的面料卻並非普通宮女所能擁有。”
宮中的等級制度十分森嚴,身份不同的妃嬪,所佩戴的首飾,以及使用的東西也不一樣。
早在司明將絲帕拿到眾人面前時,德妃的臉色就有些變了。
她不確定那塊帕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這種面料所裁製的絲帕,只要是在四品以上,皆有資格使用。
沒記錯的話,她宮裡就有好幾塊。
放火的時候時間緊迫,她根本不記得有沒有在不小心的情況下將隨身佩戴的帕子丟在現場。
思及此,德妃緊張的心神又慢慢放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