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和同學溝通完掛了電話,裴闞尋也正好從廚房出來。
男生修長的手指端着清晰的瓷碗,白皙的指尖都被那熱氣騰騰熏成了粉紅色。
“嗯?”簡霧好奇地探了探頭:“你做了什麼啊?”
“疙瘩湯。”裴闞尋把碗放在了茶几上:“你就着吃吧。”
單單吃排條的話,似乎也略顯單調了。
簡霧微怔,垂眸瞧了眼碗里碧綠嫩白交錯着的疙瘩湯,有些好奇:“怎麼突然想起來做這個?”
“你不是喜歡吃么?”
“啊?”簡霧一頭霧水:“我說過嗎?”
“之前書法社團建,你在燒烤店裡什麼都沒吃。”裴闞尋指了指碗:“就要了碗這個。”
啊,這他都記得么?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啊。
簡霧愣了一下,隨後心裡就有些熨帖。
其實她並不是很愛喝疙瘩湯,只是那天想喝而已,但此刻真是打心眼兒里的開心——裴闞尋這麼細心的善於留意她的喜好,比她喜歡什麼東西的本身更重要。
“謝謝,很好喝。”簡霧小心翼翼的喝了一點滾熱的疙瘩湯,然後就把勺子放下,摟住男生的脖頸親了親他的唇角:“老實說……”
“你那天是不是故意為了我去團建的啊?”
裴闞尋挑了下眉:“這還用問?”
要不是因為簡霧,他連書法社大門沖哪兒開都不知道。
“就是想聽你說嘛。”簡霧拿起勺子繼續吃東西,笑眯眯的:“開心。”
“阿尋,有時間我帶你去買毛筆吧。”
這是她之前就答應他的事情來着,就是因為種種原因沒能成行,後來兩個人都忘了。
今天陰差陽錯的提起書法社,簡霧頓時就感覺手有點癢。
嗯…有點想寫字了就是說。
“好,你還欠我一幅字呢。”裴闞尋記得很清楚:“念奴嬌。”
“……知道了。”簡霧失笑:“還你還你。”
她知道裴闞尋不是個小氣鬼。
但他對那幅字有一種莫名的執念。
周末,兩個人跑去百貨商場買了一堆關於書法的東西。
裴闞尋之前只是略有耳聞,基本只知道一些筆墨紙硯的東西,但這次被簡霧帶着,他才知道寫一幅字的事先準備遠不止這些。
除此之外,氈墊筆洗筆架還有印章印油這些東西也都是必備品,零零散散的買了一堆。
當然,還有之前讓他們有各種牽扯的鎮紙。
回到公寓,簡霧就教着裴闞尋如何研墨洗筆等等……總之就是給她打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