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身材魁偉、手臂上雕了條龍的金大勇的到來。
“喲!大勇今天也來買滷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裡叼着根沒點燃的香煙,笑道,“可不是嘛!這裡的滷味我老婆愛吃,我晚上喝點小酒的時候也喜歡吃上幾口。”
再說馮旭。
面對金大勇這樣一看就很“社會”的大哥,居然一點兒也不害怕,反而輕鬆的對着對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來點什麼?”
金大勇叼着煙說話一點兒也不影響,“每一個都給我來點兒,那個藕片你給我多拿點兒,我老婆喜歡吃!”
“好嘞!”
馮旭迅速的拿了個袋子裝起了滷味。
趁着這時候。
旁邊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聲不斷。
要說這金大勇,在他們老城區也是有點名氣的,不過也並不是什麼好名聲。
早年間,因為學習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輟學了,後來因為體格健壯、敢打敢拼,還當個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還成了他們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為一個混混頭子,金大勇確實幹過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麼威脅恐嚇啊,收保護費啊,打架揍人啊,聚眾賭博啊……
不過相對於那些個好勇鬥狠欺負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這個人其實還算不錯。
他會收取一些商家的保護費,但是答應了的保護也是實打實的,要是有人來那些店裡鬧事什麼的都可以找他解決問題。
並且他帶的那群人,黃賭毒之中,黃和毒是絕對不允許碰的。就算是賭博,他也從來不搞大的。
後來年紀大了點,金大勇就不願意再做這些遊走在灰色地帶、隨時隨地有可能會抓進去吃牢飯的事兒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個文化人&ash;&ash;也不知道他一個混混是怎麼娶到這麼好的老婆的,還有小道消息說他老婆是被他強搶過來的。
老婆喜歡看書,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後,就和他老婆合開了一家書店。
&ash;&ash;雖然說這年頭紙質書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這個錢,開書店也只是想要討他老婆歡心罷了。
老城區的這些個商戶,早年間大多數都被金大勇收過保護費,但是他們也不討厭金大勇。
畢竟那個時候世道還比較亂,保護費就算不交給金大勇,肯定還有別的人來收,至少金大勇還是真的起到了保護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開了書店,從一個滿臉戾氣的大混混變成了一個看上去老實巴交的書店老闆,變化大的讓人側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漸漸的很少有人提了。
只不過可能不認識金大勇的,來這兒吃飯的時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紋身,會嚇一跳。
……
金大勇夫妻倆是老爺子店裡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還行,他喜歡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沒有好吃的他隨便吃點也沒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