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念呵了一聲,“我說我要回去我所在的縣城告狀,我們縣城的縣令可是我相熟的人,想來他一定會秉公辦理的。”
老太婆慌了:“那怎麼能行呢?”
姜念撂下狠話:“怎麼不可以,我是苦主,我想去哪裡告狀就去哪裡告,你今日若是不給銀子,你就等着我們縣的衙役過來找你過去上堂吧!”
出了這個縣城,老太婆便沒有張揚的資本了,只得咬牙認下,“他腦袋上的血窟窿和我沒有關係,我只會給一半。”
“行,給一半。”姜念也不指望老太婆能全給,一半也足夠了。大伯娘一聽心就提了起來,那豈不是她還要賠一半,她心虛的偷偷摸摸就要離開。
眼尖的村民看到了立即攔住她,“李春他大伯娘,你跑什麼啊?”
大伯娘腳下一軟,“我家裡還有事,我先回去了......”
“等一會兒再走,你還沒有賠償呢。”姜念拿到老太婆賠償的銀子後就將矛頭對準了大伯娘,“你是李春的大伯娘?你是能將那一百二十兩銀子賠上,我就把他還給你們。”
大伯娘張嘴就說:“我不要。”
姜念質問對方:“你不是口口聲聲為他們好的大伯娘嗎?為什麼不要?”
大伯娘說:“我和他們沒有關係,我一直都不喜歡他們,他們既然賣身給你,你就好好留着他們做活兒,不要再讓他們回來了......”
“你不喜歡他們,又不是他們的長輩,你還跑來賣人家?你是人販子吧?”姜念直接懟了回去:“你這種人留在村子里可真是危險,要是你看哪個孩子長得好就想法子把人家賣掉可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