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小蘭姐都和他走得這麼近了,兩人還說說笑笑的,又住在她隔壁!這種情況下,我還得大度一點,搞沒搞錯?”
“可她隻是一個打工仔啊!那餐廳又不是她的。你趕走她的客人,老板會責罰她的嘛!”
“這......”
張華這一番分析,胡克仔細想想,好像真有點道理啊!
“隻是,我不明白,小蘭姐怎麼會和那家夥......那家夥......”
“他倆是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這實在是有點惱火!要我看啊,最好的辦法......讓小蘭搬家!她要是不住在哪兒了,自然而然的,他們也就不會在見麵了!”
嗯?
胡克覺得有道理。
但是......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啊。
好端端的,你怎麼讓人家搬家呢?理由呢?
“傻瓜!你不是要盤下那店給小蘭嗎?她要是當了老板娘,肯定會住在店裡麵的!到時候那房子也就不用住了嘛!”
聽到這話,胡克是眼前一亮。
對啊!自己怎麼沒想到呢?
想到這裡,他倆又屁顛屁顛的跑了回去,然後跟老板商量要盤他的店。
當然,也不能讓人家虧了,那必須得給點轉讓費啊!
老板也乾脆!
他也是不想做這個餐館了,畢竟生意不咋的!
現在有個傻子胡克,願意給轉讓費自己,讓他小賺一筆,那何樂不為呢?
拿著這筆錢,轉個地方,去更加繁華的地方開個牛肉粉館那不香嗎?
於是乎......
胡克這舔狗,為了追求自家小蘭姐,那是把在大富豪這麼多久,辛辛苦苦賺的錢,全拿去盤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