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豪有一大筆錢呢,這筆錢應該分割出來。
看看......看看......
這家人的醜惡嘴臉,還是死性不改,還指望林平的錢呢。
馮一凡都好笑,覺得這一家人怕是法盲吧?
根據唐國最新的知識產權規定,夫妻雙方當中,知識產權在夫妻存續期間,不因婚姻關係而產生共有。
這話當然對方也有得說,知識產權是歸林平一方所有,但產生的利益,其實為夫妻共有!
也就是說,那藥方的實際人是林平不假,但賣出來的錢,是要拿來分的。
為這問題,雙方吵得麵紅耳赤,不可開交。
馮一凡沒辦法,隻能怒氣衝衝的回去了。
沒辦法啊!這就是現實嘛。
夫妻離婚不可避免的財產分割問題。
當林平聽說了這事情後,也火冒三丈,他有他的張良計,自己有自己的過牆梯。
老子的藥方,無償給大富豪的,分文不取!
不相信你就去查。
其次......
如果你家不願意離婚,那算了!
我當陌路人吧,我就耗著唄。
時間一長,李家人扛不住了,他們也清楚!
命握在人家手中呢,哪裡來的臉還去分人家的財產?
最後......
隻能再次找律師來,然後找林平,這一次不分割財產了,他們願意簽字了。
欠得慌!
在這裡,雙方協商之後,對於財產分割做了如下確定。
“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這一條特有意思,細細一品,你就能回過其中的味兒來了。
名義上聽起來,好像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