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酒伸手揉了揉眉心,歎道:“我要是繼續說下去的話,可能真說不清了,反正就一點,我沒有抄,你們即使一致認為四年後的作品跟四年前的很像,也無法判定我為抄襲,更無法給我定罪,因為著作權在我手裡。”
為了不引起公憤,她還是彆公布自己是玄霜,捅破這層窗戶紙了,不然……
估計會氣死氣暈一大片。
可,就算她不公布,還是有人聽出了她話裡的意思。
比如……袁律師!!
他撐大了雙眼,不敢置信地望著江酒,渾身抖如篩糠,整個人搖搖欲墜。
‘因為著作權在我手裡’
他從事律師行業數十載,如何能聽不懂她這話的意思?
她是說……她本就是原創,不存在什麼抄襲。
再直白一點講,四年前的圖稿是她設計的,四年後的也是她設計的,她隻是翻新了自己的作品。
如果還聽不懂,那他再講直白點,玄霜就是江酒,江酒就是玄霜,他們口中的抄襲狗,其實是……原創。
而這場官司裡,壓根就不存在什麼被告。
哈!
哈哈!
哈哈哈!
荒唐,真是荒唐至極!!!
他精明了數十年,沒想到會乾出這等蠢事。
半生的名聲與威望啊,注定要毀於一旦了。
台上的法官也愣住了。
一句‘著作權在我手裡’,震驚到了他。
難怪這女人有恃無恐的,哪怕身處在這法庭內,依舊能淡定自若,原來她就是玄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