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才知道,居然是這樣,也明白高美菱為什麼不談了。
李鎮南違法的證據啊,說出來,不就是把自己心愛的人也弄進去了麼?
高美菱那麼愛李鎮南,自然不會這麼做。
“高美菱相信了顧漫音的話,當場就答應了幫助顧漫音詐死,顧漫音讓高美菱去挑選一個年紀身材都跟她差不多的女人代替她上演跳樓自殺的場景,高美菱花了四五天的時間,在另一家精神病院找到了,然後弄了出來,顧漫音就和按個女人掉包了,偷偷離開了精神病院,那個女人就代替顧漫音留在了精神病院,那個時候高美菱雖然已經不像以往那麼風光,但高家沒有徹底倒台,她還是有點勢力的,自然能做到把精神病院其他人混弄過去,帶著顧漫音離開,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監視顧漫音的一個警.員,是高美菱的愛慕者,能為高美菱和顧漫音爭取時間,不讓她們一下子就被警.局那邊發現。”
對於孟珂說的這個,容姝並不驚訝,她是知道的。
高美菱落網後,幫她的警.員自然也就瞞不住了,被拱了出來,不但失去了如此神聖的職業,並且還落得讓家族蒙羞,自己坐牢的下場。
從一個警.員,淪落成為一個罪犯,就為了一段沒有任何可能的感情,真的值得嗎?
當然,容姝並不可憐這個警.員,成年人,就要為自己作的所有事情負責。
身為一個警.員,她想他不可能不知道這樣作的後果是什麼,但還是做了,這說明什麼?
說明在他心裡,這份職業,根本比不上幫高美菱重要。
既然如此,那就更不需要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