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0章
當然像幾大世家分彆瓜分的那些州,州刺史在基本掌控一州勢力後。
其州長史基本上,都由州刺史推薦心腹之人擔任,朝廷方麵相互妥協基本也就認了。
而如果州刺史後台不夠硬,對地方掌控力弱。
那州長史就會朝廷直接委派,作為牽製和製衡,刺史的權利相對就要縮水不少。
州刑官是一州最高司法長官,負責刑罰和獄使等,向上對接刑部和大理寺。
相對有一定獨立性,但也要受到地方刺史的節製。
刺史、長史和刑官三人是一州之地的三巨頭!
而與其對應的下一級府城官員,則分彆是知府、同知和通判。
當然他們這些職位,都是屬於文官係統。
地方軍隊則是另有一套體係。
一般駐紮在地方的廂軍係統,都屬當地的常備軍,其裝備和戰鬥力都比較差。
主要責任為剿匪或是修路建橋等。
來源大都是吃不飽的流民或是那些犯了罪不至死的囚犯等。
一州之地,駐軍總數為一廂,人員編製為二萬五千人左右,最高武將為廂指揮使。
地方知府駐軍人數為一軍,人員在二千五百人左右,最高武將為軍都監。
至於到了縣城一級,正常駐軍為一營,人數在五百至一千不等,由當地縣尉統領。
雖然各州的駐地廂軍,名義上由兵部統一指揮。
但因為這些廂軍錢糧等,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籌集。
所以大部分情況下,反而更受地方刺史、知府等當地官員節製。
再加上大華朝廷本身文貴武輕,所以哪怕是對應州級的廂指揮使,見到一位地方上四品知府。
那也都要客客氣氣。
有些將官,因為錢糧長期欠缺,一般都不得不以下級見上級官員的禮節,來主動拜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