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鬼市規則(1/2)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

第三百六十一章 鬼市規則

聞言,她坐到椅子上,拿起一張寫滿鬼市規則的紙,仔細查看。

上麵一共寫了十七條規則,但是主要的規則隻有兩條。

第一,不準在鬼市內尋釁滋事。

第二,進入鬼市後,必須戴麵具,穿黑袍,不準透露任何人的身份,包括自己。

若有人違反這兩條規則,鬼市將沒收他身上的全部資產,包括銀行卡及在鬼市買的所有東西,將他加入黑名單後,驅逐出鬼市,並且終生禁止他再次進入鬼市。

乍一看,這後果除了錢財方麵損失慘重外,好像也沒什麼,但之前幾個違反這兩條規則的人,至今下落不明。

有人說,曾看見好幾個戴麵具的人追著一個邪修,而那邪修恰好一周前在黑市鬨過事,自那之後,他就再也沒見過那邪修。

這事不知是真是假,但是類似的言論多了,也沒人再敢違反那兩條規則。

畢竟鬼市安安穩穩地開了幾十年屹立不倒,甚至沒人敢上門找麻煩,就足以證明它背後的勢力有多強大了。

誰也不敢因為心中的那絲好奇,得罪鬼市,更不敢用自己的命去驗證,鬼市的黑名單是不是所謂的死亡名單。

謝安看完規則和注意事項後,就在右下角簽上了自己通行證的編號和日期。

沒過一會兒,工作人員拿著黑袍和麵具進來了。

他將衣服放在桌上,核對了通行證和紙上的編號後,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印章,往上一蓋,道:“你換好衣服,從這道門出去,裡麵就是鬼市了。切記不要違反十七條規則中的任意一條,否則後果自負。若是記不住規則,可以帶一張規則表進去。”

本章節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