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王小剛,出生在廣安的一個小山村,家境貧寒。
父親是個酗酒成性的賭鬼,整日在外麵賭博,欠下一屁股債。
母親體弱多病,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在村口賣些自種的蔬菜。
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王小剛從小就養成了一副狠戾暴躁的性格。
他厭惡自己的出身,憎恨父親的無能,也鄙夷母親的懦弱。
初中輟學後,王小剛混跡社會,結交了一群狐朋狗友。
他們靠敲詐勒索,搶劫偷盜為生,而王小剛很快就在其中嶄露頭角。
他心狠手辣,行事毫不留情。
為了錢,他可以出賣朋友。
為了利,他可以背叛親人。
二十歲那年,王小剛憑借著幾次“成功”的搶劫,積累了一筆小錢。
他意識到,比起偷雞摸狗,放高利貸才是最快致富的門路。
於是,他回到家鄉,開設了一家小額貸款公司。
憑借著三寸不爛之舌和極富心計的手段,他很快就在當地站穩了腳跟。
然而,王小剛的放貸利率高到離譜,動輒就是幾倍幾十倍。
很多借貸者還不起錢,便被他雇來的打手“請”去了暗無天日的小黑屋。
在那裡,他們遭受非人的折磨和淩辱。
王小剛以此來逼迫他們父母兒女,逼他們變賣家產,甚至是走上絕路。
一時間,王小剛的惡名在廣安傳得沸沸揚揚,犯下數起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