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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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高水村,我們第一次見的時候,你七歲,我比你大三歲。”

高水村?

原主的舊債?

“後來也見過兩次,一次是我十四歲,一次是我十九歲,再後來,我沒時間去高水村,但我聽說你結婚了。”

“我叫季淩陽!”季淩陽很鄭重的說出自己的名字,就像當年在那個茅草亭子裡,他也是這麼認真的介紹自己。

隨著男人的強行灌輸記憶,沈妮的腦中也出現了些零碎的片段。

季淩陽是城裡人,他太姥姥家在高水村,假期,他會時不時的去高水村住段時間。

七歲那年夏天,原主出去砍草時突逢暴雨,她奔去附近廢棄的茅草涼亭躲雨滑了一跤,筐子裡的草灑了一地,怕繼父打罵,她隻得蹲下撿草,任由傾盆大雨無情打落在她瘦弱的身上。

也就是這個時候,季淩陽出現了,他不顧雨水的肆虐,幫她一起撿草,然後拉著她一起去茅草亭下邊躲雨。

那一天,原主的世界多了一絲暖意,那是季淩陽給的。

後來,或許是看原主沒人疼,沒人愛,也沒人願意帶著一起玩。季淩陽就像一個騎士,在鄉下待的那段時間裡,他經常會帶著幾乎自閉的原主下河摸魚,上樹掏鳥蛋,也會幫著她完成家裡布置的“任務”。

那個夏天,原主是幸福的!

若把高家(繼父家)比作狂風暴雨,那季淩陽就是她避風的港灣。

從那個夏季起,他們就成了好朋友,原主把季淩陽當成了除奶奶之外最親的人。

等長大以後,在原主的青蔥歲月裡也都是季淩陽的影子,從這些稀碎的記憶中,沈妮發現原主應該是喜歡這個男人的。男人也是真心待她。

很可惜,後來原主聽從奶奶建議找了肖鋒,受儘了罪,沒等到享福,還喪了命。

不過話說回來,就原主這樣,即使真的和季淩陽兩情相悅,也未必能在一起,季家就是一個她邁不過去的坎。

從季淩陽看她的眼神和話語裡,沈妮感覺季淩陽喜歡原主的。

既然都過去了,那就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