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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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0章

朱楨說道:“如若是這樣的話,那咱們治理倭國的政策基本上與大明是一樣的,都是採取儒家治國的方法嗎?”

朱雄英輕聲說道:“其實我覺得咱們可以採取法家治國,儒家治民的策略。”

聽的朱雄英這番話,朱橚與朱楨大吃一驚,兩人異口同聲的問道:“這是什麼治國之策?”

“儒家治國治民的思想是,要先興禮樂,感化教導百姓,對百姓進行道德教育,在這個基礎之上,再執行法律制度。”

“而法家的思想是強調依法治國,法家的法律,都是殘酷的刑罰。比如說連坐制度,就是商鞅發明的。 孤以前曾經說過,法家是統治階級的一條狗。他不要求統治階級自己的道德垂範。只要是有利於統治階級利益的,法家都不折手段去維護。法家不管主子是不是正義的,道德的。只要是主子的利益需要,他就用刑罰來鉗制老百姓,照這樣說來,法家的確是利於治理倭國的。”

“法家治國思想包含兩點,其一是有優良的法律,二是優良之法得到民眾普遍遵守。法治即法的統治,是一種治國方略及社會調控方式,強調法律這一社會治理工具在社會生活中的至上地位,其目的是利用法律手段構建公平政治、保障百姓權利、維護百姓的尊嚴與自由、維持社會的和諧穩定、實現社會的普遍幸福。”

“兩位皇叔應該想想,人有善惡兩面或人性惡,都有自利的傾向,沒有制度和法律的約束,人人都可能作惡。沒有制約的權力,作的惡必然最大。法治的主要目的,在於馴服權力,把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使之行善不作惡。同時用法治去規範百姓的行為。法治社會以人為本,百姓的幸福、尊嚴與自由是法治的出發點與依歸。法治社會強調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也就是所謂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道理,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只要是犯了罪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處置。”

待的朱雄英這番話落下以後,朱楨問道:“既然決定以儒家治國,以法家治民,那是不是要重新起草律法?”

朱雄英輕輕一笑說道:“只需要將大秦時期的律法稍作修繕套用也就是了,何須那麼麻煩。”

朱橚脫口說道:“成吧,待的那些教書先生到來以後,我就與他們一起編製律法。”

朱雄英點頭說道:“李景隆離去的時候,說是八九月會動身,而今都臘月初了,估摸着很快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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