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些東西,賣在梧州,隻能得到在長安賣出的五分之一。
可蚊子再小也是肉,當務之急,是先把住處給解決了。
她和淩央未來是住在鎮子上,盤下鋪子開店,做大晉地位最低賤的商人;還是住進村落裡,自己建造屋舍、開墾荒地,過上耕種的生活,一切都還沒做好打算。
偏偏這個時候,他出去了,她都沒個人商量。
阮娘都不禁替她心疼地皺起眉頭:“女君,天底下哪兒有女子不愛漂亮的?你這些首飾,可有不少都是老將軍和侯爺夫人為你準備的嫁妝,甚至還有幾件是夫人的遺物。咱們要不再想想辦法?”
這些東西霍晚絳曾經做過決定,就算到了萬不得已的地步,她也不會賣。
本以為到了嶺南可以繼續留著,拿上那袋金餅好好生活,她可以過得輕鬆些,不至於淪落到變賣遺物的下場,誰知......
罷了,她不怪淩央,也不怪於問。
阿父阿母早亡,唯一與他們二人產生羈絆的,就是這些遺物。
這些東西或許會跟著她在嶺南待一輩子,甚至作為傳家寶,世世代代傳下去。
會時時刻刻提醒她,她是霍家的女兒,這些東西就是根本。
不論流落何地,做人都不能拋棄根本。
可現在,她真的沒有辦法了。
在根本和存亡之間,她知道孰輕孰重。
收拾清點一番後,阮娘向客棧掌櫃打聽到了街市上的當鋪。
她剛要帶霍晚絳過去,就被霍晚絳製止:【阮娘,何不打聽打聽梧州首富的宅子在何處?他家中就算沒用女兒,也會有妻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