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這種付出隻是暫時的,等方源真正發展起來之後,龍吟支持他享受巨星的權利,以半脫離的方式,在龍吟的組織架構之外開辦屬於自己的明星工作室。
對於方源來說,這種簽約方式還是可接受的,至少不會是跟其他娛樂公司一樣,合同一簽就是十年八年,而是一年一簽。
同時,他除了在收入分成上跟其他一人一樣之外,並沒有其他責任需要擔負。
並且,在不用履行公司為他安排通告的前提下,同樣享受跟其他人一樣的官宣、推廣、發行權利、資源共享等權益,當然對外的資曆必須簽署龍吟旗下藝人。
而且謝董也直言不諱的跟他說了,他需要方源在海外獲得一些成就的名譽紅利。
比如這一次他在全美音樂獎上的收獲,龍吟公司就能享受到主管單位的一定貢獻值,在官方角度來說也叫做政績。
方源個人很是心動,若能以這樣的方式簽入龍吟,就等於給自己找到了一個堅挺的後台依仗。
他再也不是目前的孤家寡人了,付出的那點分成比例,也是應該的,不然如果簽到某位巨星名下的工作室,這種提成的比例也差不多少,頂多多付出一成的收入而已。
當下方源最缺的不是錢,而是一種身份資曆,可以為他保駕護航的那種。
因此,他的個人意見是簽下來,但跟陳嘉琪也必須有一個交流過程。
況且萬一裡麵有什麼門道,陳嘉琪是專業的,能幫他第一時間規避或者繞開。
反正,他跟謝董的交流很愉快,而且內容部分都在實話還是說,沒有什麼彎彎繞,好話醜話都講在了明處。
基於雙方都誠懇而且積極的態度,很快兩個人之間就如同多年的好友那樣熟悉起來,說的話也隨意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