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沒有那種比較高調喜歡炫耀的商人,但這種人的結局一般都不是很好。
不是頻繁的被眼紅的人舉報,就是被親朋好友們斷絕關係,哪怕想要顯擺,也沒有人可以去讓他們去刷存在感。
隨著賺到的錢越來越多,自己手下的幾名員工也愈發熟練,馬吉祥也開設了第二家,第三家,甚至是第四家雜貨鋪。
原本那個老店,自然歸陳紅梅和馬吉祥他們兩個了。
第二個分店,則是是陳靜雪和呂威兩口子的。
他們兩口子,也成為了馬吉祥的一名下線。
不過呂威現在也成了魔都官場上的一名小紅人,很少會到店裡來摻和這些生意上的事。
大部分事情都由陳靜雪做主,而且馬吉祥和陳紅梅也會幫著點。
除此之外,原本店裡的高玉潔和高月月兩人,馬吉祥也覺得她們可以出師了。
於是又在其他商業街,開設了第三家和第四家店鋪。
不過為了防止被彆人看出幾家的關係,另外幾個店鋪也沒有去用吉祥雜貨鋪的牌麵。
比如陳靜雪的店鋪,就叫靜雪雜貨鋪,高玉潔所在的店鋪就叫做玉潔雜貨鋪,最後一個則是小月雜貨鋪。
隻不過有心觀察的話,就能夠發現這幾個店鋪的老板,以前都是吉祥雜貨鋪裡的店員。
因為其他的商業街,並不像秀水街這般被馬吉祥幕後掌控了大多數的店鋪。
所以他也沒有替彆人操閒心的意思,去成立巡邏隊。
隻不過在其他地方開設店鋪,馬吉祥都會讓呂壯從他爹那裡幫忙要人,每個店鋪最少都配備了兩名退伍兵。
這樣一來,不僅馬吉祥的幾個分店安全得到了保障,而且呂壯的父親對此也表示滿意。
開的另外三家分店,除了陳靜雪所開的店鋪收益歸她和呂威兩口子所有。
高玉潔和高月月兩人,自然是沒有那個本錢去開店的,所以隻是名義上的店長而已。
隻不過馬吉祥也給她們兩人,開出了很高的工資,甚至馬吉祥還提出了底薪加提成的模式。
在觀察了新店開業一段時間的營業額和銷售額之後,馬吉祥便給高玉潔和高月月畫了張大餅。
除了現在每個月一百元工資,還管吃管住的條件之外,超過一定的銷售額後,馬吉祥還會拿出利潤的百分之一給她們。
不要覺得百分之一很少,要知道現在另外兩個店鋪雖然是新店,但是有馬吉祥直接供貨商品,價格自然很低。
每天能夠賺取的利潤,最低都不少於五百塊,生意好了,一天賺個幾千塊都有可能。
這樣一來高玉潔高月月兩人,每個月到手的提成就有幾百塊錢。
少則一、兩百,多則三、五百的提成,再加上原本一百元的底薪和管吃管住,高月月和高玉潔兩人怎麼可能不好好乾活。
不過馬吉祥也知道,恩威並施的道理,若是不斷的給予兩人好處做錯事了卻沒有懲罰,時間久了後隊伍也不好帶。
所以馬吉祥也給她們配備了副店長以及一些店員,所有店員都是經過馬吉祥的認真篩選。
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經過馬吉祥長時間的觀察,最後才錄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