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們要買起一家人住的話,就寫你們的名字,免得幾個兄弟姐妹有嫌隙,當然我不會有,我已經嫁出去了,不會要娘家的東西,我想要什麼就自己去掙。”
夏晴芳建議,還不忘表達自己的立場。
夏母,“你也是我們女兒,怎麼說這個話,都是一樣的一樣的。”
“我是這樣說,家裡還有四個,你們要幫扶,我去跟弟弟妹妹搶什麼,我知道你們的心意就好了。”
夏晴芳,“爸,如果你想買給夏致遠做婚房,就寫夏致遠的名字,這樣房子以後就是致遠的,和其他幾個兄弟姐妹沒有關係,以後其他兄弟姐妹去也是做客。”
“如果你們想給晴嬌置辦嫁妝,那就寫她的名字,她是要帶到婆家的,和其他兄弟姐妹也沒有關係。”
“爸,我建議你們現在資金不是很多,還是些你和媽媽的名字,這樣兄弟姐妹去的時候,就不是客人。”
夏父點點頭,“我明白了,那還是寫我和你媽的名字,等以後致遠結婚了,我和你媽說了,我們的錢會五五開,自己保管。”
“這樣也挺好。”
夏晴芳其實內心覺得可能事情不會那麼簡單。
一起這樣辦小作坊,還真不是那麼容易五五分的。
因為到時候夏致遠肯定有孩子,到時候帶孩子這個事情,也會成為一個矛盾點。
不過她就不說了,讓他們自己處理。
有了弟媳婦,娘家的事情就少摻和,免得裡外不是人。
“我先回去了。”夏晴芳起身回家,在娘家呆一會兒,覺得因為秦娟影響到的心情就好多了。
她回去,晨靖和晨曦還沒有睡覺。
“你們怎麼還在看電視,睡覺了,小孩子不睡覺長不高的。”
“我們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