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幫人全部帶到了派出所,錄了口供。
律師,“夏總,常女士希望和解,你這邊看需要給多少賠償?”
“按照市場價算,我新店剛開張,經過她這樣一鬧,我形象上會受損,這個賠償也算進去,還有員工的誤工費這些,統統都算進去,只多不少......”
“常女士那邊的意思是,她給你道歉,然後只賠償店裡的東西。”
“那就不和解,看判多少就多少,我還要告她誹謗,我有證據。”
夏晴芳拿出在會客室的錄音交給律師。
反正就是不可能放過對方的。
常太太在派出所先是撒潑打滾,然後也叫來了律師,和她分析了一番利弊,才想要找夏晴芳和解。
但夏晴芳不願意了,一定要道歉外加賠償,而且還要公開道歉。
因為這次打砸的事情,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很有可能會上報紙,那這個負面新聞,對會所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
之後的事情她就交給律師處理。
會所這邊的事情交給劉希敏,劉希敏安撫了客人和員工,來找她彙報。
“現在大廳這邊不能接待客人了,我們要不要暫停一段時間的營業?”
“不用,我們不是還有一個大門嗎?”上面造型沙龍是另外一個大門,“先共用着,放好導視牌,外面有專門人引路就行,這邊砸壞的研究出損失多少沒有?”
“已經找專人查看過了,給出了報價清單。”劉希敏把單子遞給她。
“嗯,好,圍起來,和裝修公司商量一下,再重新裝修,費用先算出來,然後交給律師。”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