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的確給了南紅紅一部分錢,南青青只以為是李成給自己的補償。
畢竟自己一個年輕女人,也不能白睡。
但是萬萬沒想到竟然是李成貪污的贓款。
不過李成還算是不錯,還算是個男人,竟然沒有將自己暴露出來。
南紅紅就在第一天的時候,被帶去警察局,問了幾個問題。
南紅紅說完後,就被放出來,
警察那邊就再也沒有找過南紅紅。
南紅紅不知道是不是事情已經過去了,自己安全的。
但是南紅紅還是不敢出門。
就怕會碰到陸建國的父母。
聽說陸小月到處再找自己,想要自己拿錢。
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錢。
到了自己的手裡,無論是誰,都拿不出去。
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這個錢,也是自己的。
陸建國已經進去了。
她手裡要是沒錢,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陸小月沒找到南紅紅。
他們一家人來南城待在身上的錢早就花光了。
甚至連旅館都住不起。
還是陸白楊接濟了一點。
南青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個月後。
陸建國被判刑。
五年。
結果出來的時候,陸家二嫂幾乎暈死過去。
被送到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