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夏
生日那天,朝尋跟着朝令雪以及林叔,坐上開往母親故鄉的車。
一路很順暢,他們於傍晚時分地到達了目的地——黎平夏的故居,一座在郊區的房子。
這棟房子就如朝尋前世所見,很普通的七層居民樓,斑駁的牆面掛着空調外機,家家戶戶半敞的陽台上都晾曬着衣物,一派與市中心不同的生活氣息。
朝尋對原主母親會住在這裡感到有些奇怪,黎平夏年紀輕輕就是生物學家,一直在研究所工作,怎麼會住在這樣普通的地方呢?
幾人雖然打扮的很低調,但朝令雪那張臉太過引人注目,他們剛走到樓下便吸引了一群好奇的視線。
樓下的保安攔住他們,問他們找誰,林叔拿出鑰匙,說自己是來找多年前住在這裡的姓黎的居民,順便整理舊物。
話中並未提到朝尋。
“黎……你說以前住在這的黎博士嗎?”保安一聽到這個名字,馬上就記起了,“她的房子現在有人住的啊。”
“有人住?”林叔也是一愣,“誰啊?”
很快他們便知道了,住的是黎平夏以前資助過的學生,那人見到有人找上門,態度很好,熱情地拉着他們進屋。
朝尋踏進這狹小的客廳中,視線轉一圈便可將屋內陳設盡收眼底:舊木傢具、簡單的兩人沙發、一個矮小的冰箱就放在沙發旁邊。
“你們是黎博士的朋友嗎?”被資助的女性Oga端上了三杯茶水放在桌子上,又搬來一個椅子招呼他們坐下,“這麼多年了都沒人來看望博士,你們還是第一批。”
朝尋出聲問道:“她沒有親戚嗎?”
“有一個兒子,很小的時候被領養了。”女人搖頭道,“其他親戚我也不知道,反正也沒見過。”
林叔問道:“你怎麼會住在這?”
“我沒有霸佔房子,是黎博士看我可憐,把房子居住權贈與我,有協議的。”女人連忙解釋,“我想着要是博士的親戚要是想拿回,我馬上就搬走。”
朝尋道:“沒事,你就住在這吧。”
女人這才有空觀察幾位客人,聽到一位少年說出這樣的話,她也反應了過來:“你……你是黎博士的兒子嗎?”
朝尋點頭,猶豫了一下自我介紹道:“我叫黎尋。”
聽他這麼說,從進門到現在一言不發的朝令雪輕輕地瞥了他一眼。
這道視線並沒有被朝尋發現,他問道:“我這次就想回來看看還有什麼遺物……你住了很久吧,既然媽媽同意你住在這,你就住下去吧。”
女人連連點頭:“好,謝謝。”
朝尋:“她……我媽媽她有留下什麼東西嗎?”
聽到他如此問,女人表情有些猶豫,半晌,她搖搖頭:“除了這裡的傢具,什麼都沒有,真的不是我私吞,我住進來的時候也很奇怪,這裡特別乾淨,連一本書都沒有。”
對於這樣的回答,朝尋只當是因為配角在這個世界里沒有多餘劇情的緣故,想來也是,連原主都是個配角,更別說配角的家人了。
“好吧……”朝尋點點頭,又看向一旁的朝令雪,“哥,那我們走吧。”
朝令雪頷首:“不再多問點什麼嗎?”
朝尋想了想,還是搖搖頭:“沒有了。”
說罷,端起桌子上的水杯,喝了大半後,對女人說道:“這個房子就交給你了,以後我們不再來打擾。”
見他們進門不過五分鐘就要離開,女人稍微挽留了一下,無果後,對着已經站在門外的朝尋說道:“黎博士雖然很嚴肅,但真的是一個很好的人……你的媽媽,一定也在天上守護你。”
“謝謝。”朝尋微笑沖她揮手後,便離開了母親曾居住過的房間。
回去的路上,林叔還是有些遺憾,他說道:“真是想不到,居然什麼都沒留下。”
“黎博士參與的項目也是保密級的,她的遺物大概是被實驗室回收了。”朝令雪在旁解釋,他看向一旁的少年,伸手攬住對方的肩膀,“你難過嗎?”
朝尋擡頭看他哥:“時間過去太久了,我已經沒什麼感想了……”
朝令雪道:“那你還想去祭拜她嗎?”
朝尋:“當然要去,都來了。”
於是在傍晚時分,他們來到了郊外的墓地區,黎平夏的墓碑上只簡單地刻上了姓名和出生死亡時間,連一句墓志銘都沒有。
照片上女人的表情十分冷淡,眼睛里透出銳利的光,整張臉都因為這雙眼睛而顯得十分古板、嚴肅。
但朝尋卻看得出來,她的五官長得不錯,眼睛和鼻子尤其精緻,原主可能遺傳到了她相貌上的部分好基因。
可惜沒有遺傳到智商。
擺上了帶來的花束和水果,朝尋對着墓碑拜了拜,默念了幾聲“安息吧,你兒子以後會過的很好的”。
回去後,在酒店裡,林叔硬是蹭到後廚給他做了長壽麵,慶祝他的18歲生日。
朝令雪雖然什麼都沒說,當晚,他拿出來一條細長禮盒:“給你帶的禮物,生日快樂。”
居然還有禮物。
“謝謝哥哥。”
朝尋打開盒子,裡面裝的是一條黑珠子串成的項鏈,最下面掛着一個玉刻的蓮花。
他取出那串在燈光下閃爍淡淡光華的珠子:“這是?”
朝令雪一邊說著,一邊幫他戴上:“紫檀木項鏈,有一次在拍賣會上看到的,順手買下來給你當生日禮物。”
我哥是真有錢啊,這項鏈居然是從拍賣會上買的。
朝尋摸了摸-胸前的蓮花玉墜,觸手溫潤,感覺就是價值不菲,沒等他發表一些感謝之言,朝令雪又說道:
“還有家裡的那棟別墅,以後它就寫你名字了。”
啊?
還送了一棟別墅給我?
一個生日收到兩棟房子的朝尋愣在原地,怎麼也沒想到朝令雪會把自己的家送給他。
他不由問出了一個很傻的問題:“哥,你把房子送我了,你以後住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