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2章(1/2)


舉報本章錯誤( 無需登錄 )

第1462章

案件的起因,是那戶人家,用非常的手段摧殘了兇手的全家,害死了人家的父母不說,還極盡侮辱之類的。

後來受害者長大了,第一件事就把仇人全家都殺了。

案子曝光之後,大量的百姓求情,希望能放兇手一馬。

但是律法上,是不支持以牙還牙的!

而內院也很糾結,他們想到的,就是修改律法,將某些罪,改成不設死刑。

但是趙銘這邊就拒絕了。

律法的高貴是不容質疑的。

是死刑就是死刑,那個兇手哪怕再有隱情,那也是死刑。

但還是那句話!

最終的案子,要看影響!

什麼意思呢?

兇手判處死刑和不判處死刑,哪個對社會的安定有更積極的影響,就支持哪個。

這是什麼意思呢?

首先,兇手報仇,本身是不對的,這是肯定的。

但是某種程度上,律法如果判處兇手死刑,那是不是也是對行惡者的一種支持呢?

就是,有些人害了你的全家,但是用了一些手段,可能導致他能逃出法律的嚴懲,在這種情況下,律法得不到聲張,你報仇的結果就是自己也是死刑,可能因為你怕死,導致了那些行兇者為所欲為怎麼辦?

那如果,判處兇手死刑,就是不應該的。

因為判處兇手死刑,只會讓那些已經逃脫法律制裁的人越發的得意,甚至是更加囂張。

而那些受害者,只能更加忍氣吞聲,因為家庭或者別的因素,甚至就連反抗都不能有。

本章節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