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問我事發的經過,我就一五一十的告訴他,容衍把那把水果刀拿出來交給了警察。
“ 這是我們在現場發現的凶器。”
“ 這不是凶器。”我立刻跟警察說:“ 我敢肯定這不是凶器,因為那個人用刀抵著我的時候,我低頭看到了那刀是手術刀。”
“ 那這把水果刀是從哪來的?”警察奇怪地問。
我飛快地看了一眼容衍,他沒什麼表情。
“ 是我在現場找到的。”
當時我在附近找了一圈都沒找到容衍幫我找,幾分鐘就找到了這把水果刀。
所以已經很顯而易見,說不定那把水果刀就是藏在他的口袋裡,他裝模作樣的找了一圈,就拿出那把水果刀說是他在案發現場找到的。
我怎麼想的我也怎麼說了,我就直接了當的告訴警察:“ 我懷疑拿刀想要傷害我的那個人是我老公容衍的朋友,他是一名法醫叫元七駿,這把水果刀極有可能是他隨便拿出來一把來混淆視聽的。我敢斷定這把手術刀上麵隻有他自己的指紋,根本不可能會有凶手的,因為凶手當時拿著的根本就不是這個水果刀,是手術刀。”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我怎麼想的就怎麼跟警察說,不管容衍是我什麼人,是我老公也好,替我做過兩年牢也好,上次舍生忘死的救我也好。
情義歸情義,但是一碼歸一碼,我分得很清的。
警察都驚奇了,匪夷所思的看著我們倆狗咬狗。
哦不,是隻有我咬容衍,容衍並沒有回咬我,他隻是靜靜的坐在一旁。
警察就問他:“ 那你那個朋友元七駿呢。”
“ 他有個妹妹昨天離世,今天晚上他應該在守靈。”
“ 那你跟那個元七駿有過節嗎?他為什麼要襲擊你?”警察問我。
“ 他認為他那個所謂妹妹的離世跟我有關,這個襲擊我的理由充不充分?”
因為我沒大礙了,所以警察就讓我們跟他們回派出所進一步接受調查,然後又聯係了法醫。
我們到派出所的時間基本上是前後腳。
我在門口遇到了元七駿,他仍然是一身素黑,黑色的長袖,襯衫黑色的長褲,胳膊上還套著一個黑色的挽紗。
他看上去挺憔悴的,的確像一整個晚上都沒有睡的樣子。
我們隔著一張桌子坐著,我聽到警察正在詢問他。
“ 晚上10:00左右的時候,你在哪裡?”
我自言自語的替他回答。
“ 我在靈堂。”
果然法醫回答的話跟我幫他回答的差不多,我冷笑。
“ 當時有其他人能證明嗎?”
“ 沒有,當時隻有我一個人。”我又自言自語地幫他回答,法醫說出來的答案和我的還是一模一樣。
我就知道他會這樣答,要不然他還能怎樣回答?